总务管理

无锡市第六高级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作者: | 来源: | 日期: 2015-04-07

1、实行校长主管,总务主任主抓,会计设帐建档、管理员负责的管理体制,建立“财会室——保管室——各处室”校产管理网络:财会室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保管室建立校产明细帐及校产登记簿,对每件校产编号、建账、立卡。记载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用途及去向。各处室建立部门校产明细账,做到每件校产的管理都有责任人。从财会室总账到各处室校产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学校在购置固定资产时,由总务处签字验收,经管理员登记入库,须领导签字审批后,财务方可开据支出汇总凭证办理付款;新建的房屋及其建筑物待工程竣工,经审计结算后,注明工程名称、竣工时间、建筑面积、总造价、施工单位等内容,由会计将工程项目总额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及明细科目,相对应的通知管理员登账。
3、充分发挥校产的使用效益,严防校产长期闲置的资源浪费现象发生。资产使用实行报批制度,各处室履行审批手续后,统一到管理员处登记领用;管理员要严格按固定资产设置的科目类别,进行全面记录,并逐月与各处室对账核实。
4、建立定期清查制度。每学期结束前,各处室要将管护的校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填写好校产盘底表,送总务处;若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或申请办理报损报废手续。总务处会同管理员必须在每学期结束时对各处室的校产盘底表进行核对,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固定资产管护情况,并及时将本年度拆除报废财产报表给财务室,以冲销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科目。
5、强化处置管理,实行国有资产处置报批制度。对照固定资产的处置权限,按规范程序报批;根据拟处置资产的现状,选择处置方式,或无偿调拨,或出售,或报废,或报损;坚决禁止私自处置国有资产,严禁向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或个人无偿调拨或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随意流失的现象发生,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6、教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或退休,必须在完成资产移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7、学校应经常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将校产管理纳入各处室、各班级的考核内容。履行岗位职责,落实管护责任,进行校产管理、建账、建制、清查的管理考核,建立奖罚措施,做到文明护校,爱物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