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第六高级中学学生资助宣传手册
高中政府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人数:不低于各校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
3、资助金额:每生每年2000元;
4、申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发放办法:按学期申请、评审和发放;
6、申请办法: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于开学后20日内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无锡市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低保证、特困证、低收入证,或者提供由乡镇、街道盖章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
无锡市教育系统励志助学金
1、资助对象:城区普通中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不含职业类学校)在籍在读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人数:100名;
3、资助金额:每生1000元;
4、申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发放办法:按学年申请、评审和发放;
6、申请办法:每年秋季学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无锡市教育系统励志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低保证、特困证、低收入证,或者提供由乡镇、街道盖章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
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
1、资助对象:持有残疾人证、在本市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和未持残疾人证但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
2、资助金额:学前教育阶段免除保育教育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按市统一政策实行免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免除学费、教材费和作业本费,在民办高中就读的按同类别公办高中收费标准执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按市统一政策实行免费。
3、发放办法:按学年申请、评审和发放。
4、申请办法:每年春学期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供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贷款金额和年限: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
3、贷款利率: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又学生制服,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4、申请办法:每年秋季开学前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