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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日期: 2016-09-29

各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团市委:

8月22日,国家禁毒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禁毒办通[2016]45号),在全国部署开展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迅速组织广大青少年参加网上竞赛答题,并通过此次活动在青少年群体中普及禁毒知识,推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竞赛活动参赛人员为全省在校初中生、高中生、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二、竞赛内容

竞赛活动涉及内容包括全国、全省禁毒工作方针政策、禁毒法律法规,禁毒历史、毒品知识、毒品危害、防毒技巧、毒情形势、国际相关禁毒公约以及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等。竞赛题库将通过江苏禁毒网、“江苏禁毒”微信发布。 

三、竞赛形式

竞赛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15日。由各地组织初中、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登录“中国禁毒”微信、中国禁毒网、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进行在线答题。省禁毒办将根据网上答题情况,选拔3名同学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决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此次竞赛活动是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施,各地禁毒、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结合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以及开展秋季开学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把竞赛活动作为青少年学习禁毒知识、了解毒情形势、认清毒品危害、掌握防毒技能以及参与禁毒社会实践的重要形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出成效,确保竞赛活动全面覆盖各类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力争每名学生都通过参加答题接受禁毒知识教育。省禁毒办将对各地竞赛活动组织情况进行通报,并列入考核。各学校参加竞赛活动的成效将做为评选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重要依据。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地禁毒、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当积极开展竞赛活动的宣传发动,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进行宣传发动,想方设法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同时要在社会面广泛宣传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成效,取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三)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此次竞赛活动涉及范围广,各地禁毒、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禁毒部门要牵头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全力组织在校学生学习禁毒知识、参与竞赛活动;共青团组织要广泛动员团员青少年和志愿者参与竞赛活动。

江苏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6年9月12日

抄送:国家禁毒办。

省禁毒委主任、副主任,有关成员单位。

省公安厅党委成员,有关处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