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校:
班主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立德树人的重要体现,对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骨干班主任队伍建设,促进班主任工作专业化发展,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要求,我中心决定评选第三批班主任工作新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属学校(含幼儿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参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含)以上或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可放宽至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4年以上),本年度在班主任岗位上的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积极主动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树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观念,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2.品德高尚,心理健康,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与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热心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受到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师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管理到位,作风民主,师生关系融洽,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被评为市级、中心级(含)以上先进学生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中队);
4.积极参加班主任业务培训,勤于学习,善于创新,主持过校级(含)以上主题班会、心理辅导课公开观摩活动,有2篇德育论文在中心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中心级(含)以上评比中获奖。
三、评选名额
各校根据条件报送学校管理中心,通过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教育案例分析及活动课观摩等方式,进行总分排序,班主任工作新秀40名左右。
四、评选要求
评选班主任工作新秀是一项重要工作,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出来的对象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推荐评选程序如下:
(一)学校推荐申报阶段
1.建立组织。学校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推荐工作。
2.宣传发动。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该《通知》,在现任班主任中开展一次学习讨论,提高对评选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3.申报推荐。采用对照标准个人自荐和学校德育处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初评。具体顺序为:
材料初审:对推荐和自报人员进行初选,根据提供的工作实绩,结合标准,学校考核组确定初评人员名单。
实绩展示:凡是初评通过的人员,根据自己工作的情况,将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或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的工作经验及获得的成绩进行演讲和实物展示。
开展测评:对初评通过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分为教师评,所带班级学生评和家长评,测评工作由学校自行负责。教师测评范围主要在全体班主任及所带班级的任课教师中开展测评工作。
择优申报:各校在广泛组织宣传、交流、测评的基础上,考核组对所选对象再次进行综合测评,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形成书面评议材料。
4.学校公示。对选送评选的候选人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5.推荐上报。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考核小组审查申报人材料并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名单,并于9月30日上报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综合教育部。
(二)中心评审阶段
市学校管理中心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经审核研究确定人员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年底前公布评选结果。
五、考核奖励
班主任工作新秀的考核工作由各校组织评审,并将考核结果报综合教育部备案。班主任新秀考核合格后,由各校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附件:
1.第三批班主任工作新秀评选提交论文说明
2.第三批班主任工作新秀评选推荐汇总表
3.第三批班主任工作新秀评选推荐表
4.第三批班主任工作新秀申报人学生测评表(样表)
5.第三批班主任工作新秀申报人教师测评表(样表)
6.第三批班主任工作新秀申报人家长测评表(样表)
7.第三批班主任工作新秀申报人教师、学生、家长测评汇总表
8.第三批班主任工作新秀评选提交材料说明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