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的意见》简明清新地明确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青少年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校决定联合主办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为主题的诗歌征文和高一朗诵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比赛紧扣“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通过诗歌这一契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文学载体,把个人的学习成长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到学习是广大学生成长、进步以及将来做好工作、报效祖国的基础,只有劳动才能创造美好的生活和美好的未来,祖国是创造幸福生活和实现个人理想的依靠。
二、比赛注意事项
1、诗歌征文包括诗歌和散文诗,参赛诗作标题自定,诗歌不得超过60行,散文诗不超过600字。征文仅限于学生参加,教师可予以指导。
2、朗诵比赛所选篇目鼓励原创性,但不局限于自我创作,可以选取中外各个时期的爱国主义优秀诗篇,新旧体不限。
3、朗诵表演必须讲究艺术性和观赏性,注重服装和仪表,根据内容编配音乐。
4、朗诵表演形式不限,可以一人独诵,二人合诵,也可以集体朗诵(不超过20人),也可师生一起参赛。
5、朗诵比赛高一每个班级限选两首(长诗可节选)参赛,每首包括伴奏时间不超过2分钟,个别篇目先行沟通可以放宽至3分钟。
三、比赛时间
诗歌征文截稿时间为4月15日,请各班语文老师在这之前将推荐的诗歌征文电子稿(注明班级姓名)汇总到青春诗社指导老师伍云峰,高一诗歌朗诵比赛预复赛由高一语文备课组全程负责,请高一语文备课组长在4月18日前将进入决赛的15位选手资料表交青春诗社指导老师周丽娅汇总。朗诵决赛时间定于5月初,具体时间和事宜另行通知。
四、活动评选及奖励
本次活动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
六高中德育处、团委青春诗社
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