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之窗

烘焙人生——六高中教师烘焙社活动心声

作者: | 来源: | 日期: 2015-01-14

各直属院校妇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妇委会,各市属民办学校妇委会: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5年度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锡妇发〔2015〕19号)精神,市妇联分配市教育局无锡市“三八”红旗手2名,无锡市“三八”红旗集体2个,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2。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候选人从历届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获得过市级以上各类荣誉的优秀女性中推荐。

2.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业绩卓著,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强富美高” 新无锡作出重大贡献。

5.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

6.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突出贡献。

4.妇联系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妇女工作时间3年(含3年)以上,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成绩显著。

5.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

6.无锡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主要领导为女性,女性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践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在本行业、系统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做出突出贡献。

4.妇联系统的集体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县处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

6.无锡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推荐办法

1.“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由各校(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市教育局共推荐1-2名,经无锡市妇联审核、公示后确定。

2.“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推荐对象应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基层一线工作的女教职工和集体倾斜,所占比例不低于60%。

3.各校(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发扬民主,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建议名单。推荐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推荐对象要充分听取所在学校(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经学校(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再确定上报推荐对象建议名单。

三、评审办法

1.市教育妇工委依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开平等、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对各校(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确定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三八”红旗手(集体)初步人选。

2.征求局相关处室部门意见,报市委教育工委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送市妇联。

四、材料报送

1. 所有填报表格、事迹材料需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稿1份。

2.“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除登记表外,需提供2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800字左右事迹简介。三八”红旗手(集体)事迹材料800字左右,所有材料均用A4纸张打印。

3.各校(单位)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市教育妇工委(市民中心4号楼536室),邮箱:wxjyfgw@163.com。联系人:季敏霞,联系电话:81827680。

4.请各校(单位)妇女组织要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推荐材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5年度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无锡市教育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