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之窗

“徒步行走,拥抱春天”徒步活动第一期报名

作者: | 来源: | 日期: 2014-04-03

 锡政办发[2015]15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5 年无锡市区

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5年无锡市区无车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9 月 6 日

 

 

 2015 年无锡市区无车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为了组织好我市 2015 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是强化居民绿色出行意识,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引导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向发展的重要活动,也是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开展“无车日”活动,宣传绿色交通出行理念,预防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城市空气污染,推进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无锡建设。 

二、   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无车日活动阶段性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另行发文),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交通集团、地铁集团以及崇安区、北塘区、南长区、滨湖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开展“无车日”活动的方案,部署各项主题活动,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措施、任务的贯彻落实和完成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市“无车日”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编发文件、协助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各项任务、措施。

三、   活动时间

按照“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统一安排,我市将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开展“无车日”活动。   

四、主题活动安排

2015 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主题为“绿色交通—选择·改变·融合”,强调多种交通方式的必要性,方便人们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方式,改变过度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发展模式,并将绿色出行与社会生活相融合。

活动旨在鼓励市民重新思考出行方式,选择更绿色的交通方式,探索出行方式改变对提升个人生活品质的重要意义。

“无车日”期间我市开展系列活动如下:  

(一) 广场咨询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交通集团、地铁集团;协办单位:市城管局,各公交企业、客运企业,市民卡公司)  

(二) 文明交通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三)自行车绕城骑行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体育总会;协办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城管局、自行车运动协会)

(四)  “我与乘客面对面”乘客咨询服务活动。(牵头单位:交通集团;协办单位:锡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五、任务分工

市委宣传部:根据活动安排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各新闻单位加强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积极与“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进行衔接,“无车日”当天要报送视频新闻、图文新闻和照片(包括 1  条集中反映“无车日”当天活动的 2 分钟视频新闻,其他视频新闻不多于  4  条,长度一般不超过  1  分钟;2 条以上图文新闻;5 张以上活动照片,每张照片标注图名,大小不低于 2M。

市住建局:牵头做好“无车日”相关工作,负责做好与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沟通和衔接工作,做好民意调查问卷活动。在 10 月 30 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材料(包括:2015 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情况汇总表、民意调查问卷电子数据表、活动总结)。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无车日”期间公交、地铁营运组织工作,合理调整公交班次,督促公交、地铁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出租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呼叫服务作用,引导市民绿色出行;牵头组织广场咨询宣传活动。

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负责做好全市交通组织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改进交通设施,合理设置行人过街通道,完善自行车、行人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设施,倡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对 9 月 21 日、9 月 22 日、9 月 23 日的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车速、交通拥挤程度等)进行活动开展前后的对比监测,形成分析报告,并向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市财政局:负责“无车日  ”活动经费保障。

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组织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开展自行车绕城骑行活动,宣传低碳环保的健身理念。

市环保局:对 9 月 21 日、9 月 22 日、9 月 23 日的各项环境指标(如空气中 CO2,PM10,PM2.5,SO2,NOx  含量、噪声级别)进行活动开展前后的对比监测,形成分析报告,并向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围绕环保主题,宣传减少小汽车使用、采用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对降低城市空气污染、保护环境和增进健康的重要意义。  

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市公共自行车智能服务系统的设置和管理,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指导和沟通,督促其规范运行,协调公共自行车企业配合开展“无车日”活动;配合做好相关活动的沿路沿线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为活动期间公益广告设置、广场咨询等舆论宣传活动提供指导和便利。

市教育局:配合有关部门负责院校的宣传活动和参与工作,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使广大师生员工树立环保意识。  

交通集团:负责对所属公交、客运企业开展各类活动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地铁集团:加强绿色出行宣传,负责对所属地铁运营分公司开展相关活动的指导工作。

崇安区、北塘区、南长区、滨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按照全市活动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地区活动的部署和组织工作。  

各公交、客运、地铁企业、公共自行车企业、市民卡公司:积极配合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各类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在空气污染中已占据较高比例,机动车污染防治是当前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开展“无车日”活动旨在鼓励公民通过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各单位(部门),尤其是各级宣传部门,要围绕“无车日”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一系列宣传活动,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人与联络员,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同时按照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加强沟通和协调,发挥各自职能,切实履行职责,高效配置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取得成功。

(三)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提交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审核,由市住建局统一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在组织实施中,要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工作;按照统一要求,9 月 22 日“无车日”当天,媒体要报送视频新闻、图文新闻和活动照片。各成员单位在 10 月 25 日前将工作小结报送至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接受上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