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做好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日期: 2017-06-19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在锡各高校,各有关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组织推荐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于2017年教师节前进行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推荐范围:2015年9月1日在册、现仍在职在岗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

 

服务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推荐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推荐名额: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共600名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市(县)、区在分配名额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兼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切实保证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占评选总数的绝大多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职工的名额,要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10%以内。

二、推荐条件

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15或2016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嘉奖不视为优秀),并在以下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1.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奉献,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 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 在学校建设和学校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

凡违反师德规定行为或所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不规范的一律不得申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1821831。

四、时间安排

1. 2017年6月25日前,基层学校进行宣传发动、推荐公示,并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至主管部门或单位。

2. 2017年6月25日— 7月5日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推荐,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推荐工作办公室,同时在其中选择1—2名事迹突出的候选人,附送典型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

3. 2017年7月15日前,市推荐工作办公室汇总材料,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五、有关要求

1. 推荐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是贯彻《教师法》《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推荐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的推荐工作,严格坚持条件,加强检查指导,按照程序逐级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2.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将推荐条件和有关规定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公认度,充分发挥推荐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3.推荐上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应填写《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A4纸正反面印制,一式三份。同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填写《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结构分类统计表》(附件4)。

4.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所推人选应充分听取教代会代表意见,经单位推荐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并按规定公示后上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格式样表见附件5。市教育局将对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附件:1.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

情况汇总表

4. 2015—2017学年度无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结构分类统计表          

5.公示格式样表

 无锡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