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2015年度市属院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校级“先进团支部”公示

作者: | 来源: | 日期: 2016-05-09

各区教育局,有关大中专院校、民办学校和局直属单位:

现就2016年度无锡市区《三十年教龄荣誉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市区2016年10月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现职人员,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并退休的人员可酌情申报。

二、申报程序

无锡市《三十年教龄荣誉证》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预报公示、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市教育局审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程序办理。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将此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育工作者,符合条件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认真填写《无锡市三十年教龄荣誉证审批表》(附件一)。所在单位申报前,应将申报条件、申报对象、投诉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无锡市三十年教龄荣誉证审批表》原件、《无锡市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人员名册》(附件二)(统一用A4纸打印,各一式1份)和证书内芯(按照名册序号编号和排序)等材料报我局人事与师资处 (太湖新城观山路市民中心4号楼537室),《无锡市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人员名册》电子稿以Excel格式发至邮箱sd8192371@163.com。

附件:1. 无锡市三十年教龄荣誉证审批表

2. 无锡市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人员名册

  无锡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

花名册

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