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学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的意见》(锡校管委〔2012〕2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按程序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岗位及职数
教务处副主任1人。
三、选拔任用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能够准确掌握和运用与拟聘中层领导岗位相关的政策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志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艰苦奋斗、创造业绩。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思想端正,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是学校教学骨干。具备拟聘中层岗位所需要的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指导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及服务意识。
4、清正廉洁,乐于奉献,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心胸开阔,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群众威信较高。
5、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谦虚谨慎,尊重他人,善于团结、依靠教职工。不谋私利,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选拔任用资格
1、具有5年以上工龄或教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选拔任用程序
1、成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中层干部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领导小组组长:郑明秋 副组长:高惠洪
组员:潘庄严、韦燕平、陈敏
2、在全校公布选拔任用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3、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填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申请表》。
4、根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选拔任用的候选人选。
5、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候选者进行民主测评。
6、组织考察: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酝酿、讨论,确定考察名单,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责任心、工作实绩和廉政自律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广泛听取意见,确定拟任人选(原则上拟聘用人选在民主测评中获得同意任用的票数应当超过50%,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7、讨论决定:召开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任用人选。
8、任前公示:学校将拟任的中层干部人选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上报备案:公示后拟聘者如无重大问题,由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
10、干部任用。上报备案后,学校做好任前谈话、任职文件下发,任职材料归档。
六、具体工作安排
1、制定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审核此方案。
2、在校园网上公示选拔任用方案。
3、报名及资格审查和公示。
4、民主测评。
5、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
6、任前公示。
7、校长聘用并报校管中心党群工作部备案。
七、纪律要求
1、所有选拔任用工作按方案实施。
2、坚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3、杜绝任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无锡市第六高级中学党总支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