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为2014年10月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现职教师,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并退休的人员可酌情申报。
无锡市《三十年教龄荣誉证》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预报公示、校管中心人力资源部复核、无锡市教育局审核,报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与6月5日前向校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将对申报条件、申报对象、投诉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人员需填写《无锡市三十年教龄荣誉证审批表》(附件一)和《无锡市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人员花名册》(附件二),同时上交近期免冠照片(2寸)一张。
校办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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